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10人,注册会计师190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9人。
业务信息:2021年度业务收入35.01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9.0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601家,收费6.21亿元,主要涉及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44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 2019年 1月 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 姓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成员 名 注册会计 事上市公司 在本所执 公司提供审计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师 审计 业 服务 情况
项目合 陈
伙人 长1997年 2013年 2013年 2015年 近三年签署过丽岛新
元 材、同惠电子、
陈 特瑞斯等公司的
签字注 长1997年 2013年 2013年 2015年 审计报告
册会计 元
师 汤 近三年签署过丽岛新
亚 2018年 2018年 2018年 2019年 材、特瑞斯等公
司的审计报告
质量控 朱 1994年 1996年 1994年 2023年 近三年签署过华数传
制复核 大 媒、迈得医疗、
人 为 纵横通信、信雅
达等公司的审计
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2023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