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5 证券简称: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4-085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收购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因收购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昌都市瑞乐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乐康”)将向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沿生物”)支付股权转让款并向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前沿”)提供资金以偿还四川前沿对前沿生物的借款本息,合计金额为 27,096.14 万元,其中上海前沿建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瓴”)70%股权转让对价款为 7,700.00 万元,四川前沿向前沿生物偿还借款本息余额合计19,396.14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瑞乐康将持有上海建瓴 70%的股权,前沿生物将持有上海建瓴 3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前沿生物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2021 年 3 月,上海建瓴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
下简称“中信南京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21 信宁银最权质字第 00040 号”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前沿”)100%股权为四川前沿的借款提
供担保,最高额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最高债权本金额为 20,000 万元。根据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
0600120 号),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上述担保下借款余额为 9,000
万元。在标的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前述借款担保解除完毕前,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外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20 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金乐路 76 号
法定代表人:邵奇
注册资本:10,8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生产、销售及检验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冻干粉针剂、原料药的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以及销售;商务咨
询(不得从事金融类);从事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8 月 31 日/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42,904.67 42,924.60
负债总额 39,933.74 39,035.31
净资产 2,970.93 3,889.28
营业收入 25.31 1,120.39
净利润 -918.35 -1,629.65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名称: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二)合同编号:2021 信宁银最权质字第 00040 号
(三)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四)保证人:上海前沿建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五)债务人: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六)最高债权本金额:20,000 万元
(七)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 年 3 月 3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八)保证方式:以持有的四川前沿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四、还款计划及解除担保的计划
四川前沿与中信南京分行在《借款协议》中约定 9,000 万元借款于 2025 年偿还完毕。公司承诺,如瑞乐康未能促使前沿生物对四川
前沿银行贷款的担保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解除,则前沿生物有权
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公司配合前沿生物完成已受让股权的返还手续,
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至前沿生物担保解除前,如触发担保责任前沿生物有权向公司追偿。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因收购股权可能增加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20,000 万元。公司累计对外的担保额度为 55,00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24%,公司无对合并范围外主体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可能形成的对外担保系因公司收购股权被动形成,本次可能形成的对外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七、备查文件
《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