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5 证券简称: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5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3]4428 号审计报告”,2022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0,502,175.07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2,069,485.23 元,母公司提取盈余公积 3,206,948.52 元,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 28,862,536.71 元,加上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5,955,981.72元,减去2022 年已分配股利49,597,322.00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95,221,196.43 元。
鉴于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2022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情况,考虑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说明及审议程序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当前处于投资发展时期,对资金需求较大,公司立足于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考虑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的同时,也考虑了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截至2022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情况,考虑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提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