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5 证券简称: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2-067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独家代理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近日,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科伦”)签订了销售代理协议(以下简称“代理协议”)。
四川科伦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签订代理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革新
注册资本:142,542.286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05 月 29 日
住所:成都市新都卫星城工业开发区南二路
经营范围:研究、生产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冲洗剂;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的技术开发、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制造销售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软胶囊剂、片剂、滴丸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生产销售原料药;医疗技术服务;医疗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销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科伦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四川科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甲方: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代理产品:心可舒颗粒
上市许可持有人 生产单位 药品名称 规格 件装
四川科伦药业股 四川科伦药业 心可舒颗粒 4g/袋*10 袋/ 200 盒/件
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盒
(三)代理期限: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代理条件和权益:乙方及乙方指定的商业公司有权在全国范围内独家销售协议产品。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乙方及乙方指定商业公司根据订单需求提前支付货款至甲方后才可申请发货。
2、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带量采购等政策性的因素影响到乙方的销售,乙方可以选择双方重新协议经销任务,协议继续有效,对于协商不成或者乙方选择不再经销协议产品的,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对乙方已下订单的产品,该订单执行完毕后方可协议
终止本合同。
3、每经销年度届满后次月内,甲方对乙方上一年度销售情况进行考核,甲方有权以当年度任务量完成缺口部分占总量的比例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直接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合同履行完毕后 20 个工作日内,若乙方完成任务量且未产生
任何违约行为,甲方需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
5、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甲方应在接到符合要求的订单(如甲方已收到相应货款和保证金等)且确认后 30 日内安排生产。
6、协议期间内,如乙方经销任务量未达成约定,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完成情况,调整经销区域;如市场格局较启动前期发生如国家带量采购等较大变动,对销售产生客观影响,则可经双方协商后通过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对销售任务进行调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代理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丰富公司品种结构和战略布局,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可能面临市场推广不及预期,未能达到约定销售任务要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药品总经销协议书》
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