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3 证券简称:君亭酒店 公告编号:2024-008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吴启元主持,全体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包括 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在 2023 年度经营情况概述、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公司未来发展展望等方面内容。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 2023 年度主要工作。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良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满足集团化发展经营资金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并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3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3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其他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以上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有关规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上议案涉及部分关联董事薪酬,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朱晓东、施晨宁、甘圣宏、张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关于公司<2022-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为保证公司董事会
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朱晓东、施晨宁、甘圣宏、张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为保证公司董事会
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俞婷婷、魏洁文、孙晓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进行投资理财。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