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3 证券简称:君亭酒店 公告编号:2023-030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甘圣宏先生、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张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 1,974,3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2%)的公司董事兼
副总经理甘圣宏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93,59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25%),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的,将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7 月 14
日)后 6 个月内进行;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6 月 28 日)后 6 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2、持有公司股份 1,974,3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2%)的公司董事兼财
务负责人张勇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93,59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25%),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的,将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7 月 14
日)后 6 个月内进行;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6 月 28 日)后 6 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甘圣宏先生、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张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1 甘圣宏 董事、副总经理 1,974,375 1.02%
2 张勇 董事、财务负责 1,974,375 1.02%
人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94,451,046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自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即2023年7月14日)后6个月内进行;其中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即2023年6月
28日)后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持股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1 甘圣宏 493,595 0.25%
2 张勇 493,595 0.25%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
上述人员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董事兼副总经理甘圣宏先生、董事
本人作为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就君亭酒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相关的股份锁定事项进行如下承诺:
(一)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2022 年 3 月 30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三)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五)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
及相应变动情况;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兼副总经理甘圣宏先生、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张勇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甘圣宏先生、张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甘圣宏先生、张勇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甘圣宏先生、张勇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甘圣宏先生、张勇先生提供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