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2 证券简称:中捷精工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概述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470,732.17元,其中母公司2021年实现的净利润为37,448,664.98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744,866.5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29,706,478.97元。
结合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当前公司总股本105,05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4,727,46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 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 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基于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为持续回报股东,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当前公司总股本105,05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4,727,466.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为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行业现状、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