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0 证券简称:开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2月0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2月0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2月0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卖新公路1588号2号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小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4,294,52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3.1243%。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5,796,7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960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8,497,8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1636%。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889,72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57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8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7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4,884,9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5670%。
5.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276,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4%;
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72,0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80%;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36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272,9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0%;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68,1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83%;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44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272,9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70%;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68,1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83%;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44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272,9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70%;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68,1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83%;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44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272,9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70%;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68,1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83%;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44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272,9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70%;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68,1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83%;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44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卢小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276,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72,0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80%。
卢小波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熊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276,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72,0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80%。
熊炜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于清梵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276,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72,0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80%。
于清梵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 选举周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276,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72,0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80%。
周岷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王莹娇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276,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72,0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80%。
王莹娇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01 选举李宏涛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276,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72,0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80%。
李宏涛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 选举邱嘉文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276,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72,0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80%。
邱嘉文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苏志凯律师、许友琴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2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