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01 月修订)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订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决议;
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 事项;
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事项;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
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划;
划; (十六)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
(十六)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 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公司获赠现金
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公司获赠现金 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十七)审议批准以下财务资助事项:
(十七)审议批准以下财务资助事项: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
率超过 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 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3.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形。
形。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 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免于适用本款第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免于适用本款第 (十七)项之规定。
(十七)项之规定。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项。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者作为计算依据; 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5000 万元; 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 万元; 过 5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六)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 (六)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 绝对值 5%以上的(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
提供担保除外); 担保除外);
(七)公司发生购买、出售资产交易在连续 (七)公司发生购买、出售资产交易在连续12 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12 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绝对值计算。 绝对值计算。
上述所称“交易 ”,包括下列类型的事项: 上述所称 “交易 ”,包括下列类型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 四)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 ( 四)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
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出资产; (五)租入或者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
受托经营等)); 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资产; (七)赠与或者受资产;
(八)债权或者务重组; (八)债权或者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
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本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十二)本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项: 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项:
(一)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 (一)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 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
类资产) 类资产)
(二)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二)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 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
产) 资产)
(三)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 (三)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
司主营业务活动。 司主营业务活动。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 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 不得低于 10%。
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 有关证明材料。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
明材料。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决议通过: 议通过:
(一)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
(三) 本章程的修改; 算;
(四)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三) 本章程的修改;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四)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资产 30%的; 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五) 股权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