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0 证券简称:开勒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 45,295,267.87元。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765,741.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172,772,787.1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13,538,528.27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目前公司 的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现拟定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64,555,2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277,6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现
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本次提议的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一致同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相匹配,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提交该预案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
信息的泄露。
2、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
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