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68 证券简称:大地海洋 公告编号:2024-013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中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467,683.7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92,920,154.31元,提取盈余公积2,744,044.1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8,843,793.89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27,440,441.5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6,047,525.73元,提取盈余公积2,744,044.1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943,923.1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943,923.12元。
根据《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4,0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933,706股后的总股本83,066,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766,573.5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24,919,88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8,919,888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利润分配的指导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股东利益并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