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8 证券简称:大地海洋 公告编号:2023-025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 111 号杭州大地海洋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伟忠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人,代表股份53,020,8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3.12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37,726,488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44.91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2 人,代表股份15,294,35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8.20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共21人,代表股份8,666,9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31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
股份 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0 人,
代表股份 8,666,84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3177%。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3,020,8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6,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0000%。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6,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3,020,8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6,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3,020,8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6,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3,020,8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6,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3,020,8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6,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3,020,8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6,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3,020,8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6,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劳正中律师、曹丽慧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