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显盈科技”)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利息 735.23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5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3,51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7.58 元,共计募集
资金 64,280.58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262.9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汇入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9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Type-C 信号转换器产品扩 15,038.23 15,038.23
产项目
2 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 11,498.97 11,498.97
设项目
3 补充营运资金 8,500.00 8,500.00
合计 35,037.20 35,037.2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8,262.96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超募资金)23,225.76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Type-C 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和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显盈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至盈科技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荔枝城工业区。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96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拓展、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4,800.00 万元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追加超募资金 差异金额 变动原因
号 后投资金额
Type-C 信 号
1 转换器产品扩 15,038.23 17,738.23 2,700.00 建筑成本上升及建设
产项目 工期延长导致项目建
高速高清多功 设成本大幅增加,需
2 能拓展坞建设 11,498.97 13,598.97 2,100.00 追加投资金额
项目
小 计 26,537.20 31,337.20 4,800.00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收购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剩余超募资金 4,565.76 万元和部分自
有资金 963.76 万元,合计人民币 5,529.52 万元购买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 51%
股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7-702 号-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利息收入。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超募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充分发挥超募资金利息的使用效率,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利息人民币 735.23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3.17%,以满足公司业务拓展、日常经营需要。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规
划实施完毕的基础上提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利息人民币735.23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3.17%。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利息人民币 735.23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利息 735.23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此次将超募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规划实施完毕的基础上提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利息人民币 735.23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利息 735.23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