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投资项目的公开承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68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51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7.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42,805,800.00 元,扣除发行费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82,629,626.07 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96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Type-C 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 15,038.23
2 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 11,498.97
3 补充营运资金 8,500.00
合计 35,037.20
(二)超募资金的使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58,262.96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23,225.76 万元。
1、经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5
日起十二个月内可使用超募资金 6,96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经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和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
司自 2023 年 2 月 2 日起十二个月内可使用超募资金 6,9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3、经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4,800.00 万元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 万元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
4、经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4,565.76 万元及部分自有资金963.76 万元,合计 5,529.52 万元购买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
润众公司”)51%股权。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尚未支付股权收购款。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原计划 追加超募资金后
1 Type-C 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 15,038.23 17,738.23
2 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 11,498.97 13,598.97
3 补充营运资金 8,500.00 8,500.00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3,860.00
5 收购东莞润众公司 51%股权 / 4,565.76
合计 35,037.20 58,262.96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3,160.37 万元,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6,064.86 万元。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建设周期内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流动性好、风险低、满足保本要求、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4、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现金管理收益的使用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时机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变数。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现金管理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向和进展
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及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