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原持续督导保荐基本情况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51 万股,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限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华林证券对公司持续督导期原定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国金证券签订了《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保荐协议》,国金证券具体负责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其持续督导期为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华林证券签署了《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工作的协议》,华林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华林证券未
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金证券承接。国金证券已委派曹重远先生和陈海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具体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华林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所做出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9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曹重远 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国金证券业务董事。曾负责或参
与了易天股份(300812)、铭科精技(001319)等 IPO 项目,及麦格米特(002851)再融资项目。
陈海玲 女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国金证券资深业务经理。曾负责
或参与了易天股份(300812)、显盈科技(301067)、铭科精技(001319)IPO项目;麦格米特(002851)再融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