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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盈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3

显盈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月 13 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二)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红湖东路西侧嘉达工业园 7 栋 6 楼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涓先生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1,67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636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授权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31,67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
636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929,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01%。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八)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林涓、肖杰、宋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林涓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67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2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表决结果:林涓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肖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67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2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表决结果:肖杰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宋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67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2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表决结果:宋煜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祁丽、蒋培登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祁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67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2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表决结果:祁丽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蒋培登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67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2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表决结果:蒋培登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玲香、李云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玲香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67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表决结果:刘玲香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云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67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表决结果:李云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67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67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67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67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67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67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67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2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67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67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黄超颖律师、吴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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