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68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51.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7.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42,805,800.00 元,扣除发行费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82,629,626.07 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96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Type-C 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 15,038.23
2 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 11,498.97
3 补充营运资金 8,500.00
合计 35,037.2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58,262.96 万元,其中 35,037.20 万元
用于上述募投项目,超募资金为 23,225.76 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流动性好、风险低、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4、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现金管理收益的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时机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变数。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现金管理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及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
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华林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