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4-048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现将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63.43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24 元,共计募集资金 17,624.38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2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4,424.38 万元,已由主
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60.5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63.8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1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1,763.8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4,725.89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97.97
项目投入 C1 5,853.1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4.74
项目投入 D1=B1+C1 10,579.0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12.7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497.4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497.46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至10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 2024 年 6 月 备注
金额 30 日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801012502269644 764.83 703.56 活期存款
司杭州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1065950013000585084 2,017.53 153.52 活期存款
司杭州下沙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07190910618 5,123.70 640.38 活期存款
司杭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89680213663 3,222.58 —— 已销户
司浙江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 19015101040050956 2,679.36 —— 已销户
公司杭州城东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56910100199990966 396.04 —— 已销户
司杭州凤起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95200078801500002708 220.34 ——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合 计 14,424.38 1,497.4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本公司“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中国传统丝绸文化宣传、公司品牌建设、全品类产品销售、企业客户体验和互联网粉丝入口,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教育、体验、设计、选购及售后服务。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前公司计划在北京、上海、西安三地,通过购买门店的方式各建设 1 家展示营销中心,总建设期为 3年,其中在上海购买面积约 600 平方米、价格约 3,000 万元的门店。该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为在上海通过购买门店的方式建设 1 家展示营销中心,在北京、西安通过租赁门店的方式建设 2 家展示营销中心,总建设期不变,其中在上海购买面积为 1,143.33 平方米、价格为 5,400.00 万元的门店。
“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后,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 本次变更前募 本次变更后 本次调整后募
投资结构 前承诺投资金 集资金拟投入 投资金额 集资金拟投入
额 金额 金额
建筑工程费用 9,128.06 5,800.00 7,848.97 5,784.98
其中:门店购置 7,600.00 5,000.00 5,600.00 5,600.00
装修费用 496.00 300.00 412.00 15.48
设备购置 1,032.06 500.00 299.73
及安装费用
门店租赁 1,537.24 169.50
基本预备费 76.40 16.43 35.74
铺底流动资金 919.24 700.00 731.45 731.45
合 计 10,123.70 6,516.43 8,616.16 6,516.43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拟投入金额由
10,123.70 万元调整为 5,123.70 万元;因“年产 280 万米数码印花生产线技术
改造项目”建设完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 5,123.70 万元增加至 6,516.43 万元。本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均为 6,516.43 万元,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原因
“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综合考虑募集资金不及预期、宏观经济波动对实体店客流量及经济效益的影响、营销网络布局战略、实际合适门店选购受限等因素,相应调整了北京、西安展示营销中心的实施方式。
经过多年深耕发展,公司已在浙江省积累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旨在通过本项目提升在浙江省外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因公司募集资金不及预期,公司结合自身战略定位,计划集中有限的资金和资源优势建设展示营销中心项目。而上海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核心城市,具有深厚的时尚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