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4 年 5 月 2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天城路 68 号万事利科技大厦 B 座 3 楼会议
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建华先生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9,822,553 股,占公司总股本(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即 185,963,492 股,下同)的 64.43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119,819,9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4.432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3,518,9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3%。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19,822,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8,8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19,822,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8,8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19,822,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119,822,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8,8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 119,822,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8,8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119,822,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8,8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同意 119,822,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8,8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津贴的方案》
同意 119,822,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8,8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同意 119,822,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8,8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实际控制人、
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舟山丝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丝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丝奥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同意 3,518,8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19,822,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8,8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19,822,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8,8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
同意 119,822,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8,8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9,822,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