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3-028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02,413.6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78,180.65元。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23,016,550.63元,其中,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205,168,189.00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综合考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发生亏损,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发展,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关于公司实施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的说明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
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 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使用自有资金 12,038,339 元(不含交易费)回购公司股份 1,145,8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条的规定,公司2022 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视同现金分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数,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助于满足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和投资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实现,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监事会意见公司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