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3-015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2、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屠红燕女士、李建华先生、孙立新先在相关议案审议时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与舟山丝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丝弦投资”)签订了《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舟山丝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丝弦投资拟以现金方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出资不低于 500 万元、不超过 10,000 万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部分股票,其他股票由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丝弦投资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且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丝弦投资将继续参与认购本
次发行的股票,以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二)截至本公告日,丝弦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5.95%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企业、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丝弦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三)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前述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了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本次发行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丝弦投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舟山丝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1MA28K6548W
注册地址 浙江省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301-1587 室(自贸试验区
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 屠红燕
认缴出资额 7,822.5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6 年 10 月 31 日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资等金融业务)
(二)丝弦投资出资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丝弦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李建华 5,377.9684 68.75%
2 屠红燕 2,444.5316 31.25%
合 计 7,822.5000 100.00%
(三)主营业务情况
丝弦投资成立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注册资本为 7,822.50 万元,经营范围
为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截至本公告日,除持有万事利股份外,丝弦投资未开展其他业务。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丝弦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1-9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月
资产总额 7,903.00 7,823.05
资产净额 7,903.00 7,823.05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79.95 0.53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中丝弦投
资认购的部分股份,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丝弦投资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且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丝弦投资将继续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以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舟山丝弦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甲方: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舟山丝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时间:2023 年 4 月 4 日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支付方式等
1) 本次发行及股份认购
认购方式
(1)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2) 乙方应当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甲方股票。甲方不
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乙方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认购数量
(1) 双方同意,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出资不低于 500 万元、不
超过 10,000 万元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部分股票。
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本次发行开始前,由双方在第(1)条约定的区间内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乙方应当按照第(1)条约定的认购资金下限,即 500 万元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3)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乙方认购资金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即:
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乙方认购资金÷甲方股票的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所得的股票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个位数。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舍去小数部分取整数;但乙方按照第(1)条约定的认购资金下限参与认购的,则舍去小数部分取整数后加一股。
发行价格
(1)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期首日。
(2)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
价的百分之八十。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量。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者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该次送股率
或转增股本率,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3)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甲方本次发行申请获得
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根据除乙方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且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
(4) 双方同意,若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乙方应当继
续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以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限售期
(1)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2) 乙方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得转让。适用法律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乙方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甲方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