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5 证券简称:本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经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 2601 号《关于同意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7,68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42.50 元/股,共募集资金 751,400,000.00 元,扣
除为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相关费用共计 68,144,762.1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3,255,237.82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73 号验资报告,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明细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元)
(元)
募集资金净额 683,255,237.82
减: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65,948,334.42 70,369,279.4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35,306,893.75 5,902,719.32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352,613,797.15
其中:购买结构性存款 155,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97,613,797.1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 年 9 月,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
海市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2022 年 6 月,公司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该专项账
户(账号:1207021129200197416)资金余额为 0 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超募资金余额已转入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本立)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账号:574906873210321 和账号 52360188000038452)资金余额为 0 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海本立,公司采取向临海本立增资的方式推进该项目,公司已经将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开户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8040122000057813)中的资金增资至临海本立。为了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注销了上述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6 月,公司、临海本立、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台州临海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2023 年 12 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支出成本,维护好股东权益,公司在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将存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银行账号:88040122000073696,以下简称“原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145,994,151.08 元(包括利息收入)转存至新开设的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1000351814459)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经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
相关规定,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临海本立、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
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设立的专户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6 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便利性,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技改扩产及 DDTA 新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将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银行账号:19930101040068323,以下简称“原募集资金专户 B”)的“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技改扩产及 DDTA 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利息收入)90,184,497.00 元转存至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原募集资金专户 B作为“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继续保留使用。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就设立的专户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元)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
市支行 有限公司 19930101040068323 活期存款 10,163,320.2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
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有限公司 88040122000057813 活期存款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
支行 有限公司 1207021129200197416 活期存款 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
支行 有限公司 574906873210321 活期存款 已注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
临海支行 有限公司 52360188000038452 活期存款 已注销
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临海本立科技有限
公司 公司 201000305561771 活期存款 25,689,582.3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 临海本立科技有限
支行 公司 88040122000073696 活期存款 已注销
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临海本立科技有限
公司 公司 201000351814459 活期存款 146,737,613.6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
台州分行 有限公司 81010078801300001900 活期存款 15,023,280.97
小计 197,613,797.15
注:2024 年 6 月 12 日原募集资金专户 B 转至新设立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1010078801300001900)
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 90,184,497.00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5,023,280.97 元,两者之间的差额系
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转入新账户后产生的利息所致。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变更和投资总额调整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