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5 证券简称:本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00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7.90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20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2,847,362股后的103,172,6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03,172,638股×1.00元/10股=10,317,263.8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公司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0,317,263.80元/106,020,000股×10股=0.973143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含税)为0.0973143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73143元/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8.00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27.90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28.00元/股-0.0973143元/股=27.9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20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