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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立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本立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65        证券简称:本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政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吴政杰先生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内容,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103,172,638 股(具体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己发行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317,263.8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中的诺氟沙星新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4 月30 日。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担任职务及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7.00 万元/年,任期内辞职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董事的薪酬、津贴等均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7 票回避。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参照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同时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认其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为基本薪资和绩效薪资两部分,基本薪资按月发放,绩效薪资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财务目标,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吴政杰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其中兼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吴政杰先生、顾海宁先生、孙勇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为支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
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其中独立董事
陈六一先生、杨文斌先生、赵新建先生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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