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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立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本立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65        证券简称:本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政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
结,编制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陈六一、杨文斌、商志才分别就 2021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m.cn)上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吴政杰先生所作的《2021 年度总经理工
作报告》,认为 2021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内容,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中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4,824,924.50 元,提取盈余公积5,532,934.08 元,当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为 49,291,990.42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92,520,287.53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41,812,277.95 元;
母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55,329,340.75 元,提取盈余公积 5,532,934.08
元,当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为 49,796,406.67,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91,568,764.31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41,365,170.98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41,365,170.98 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如下: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70,68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738,00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的《2021 年年度报告》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具《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担任职务及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7.0 万元/年,任期内辞职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董事的薪酬、津贴等均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参照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同时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认其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为基本薪资和绩效薪资两部分,基本薪资按月发放,绩效薪资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财务目标,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吴政杰先生、顾
海宁先生、孙勇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和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展及需要,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的实施主体由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到全资子公司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全资子公司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上述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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