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一、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公司股价自 10 月 10 日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以来,仅有 10 月 11 日、14 日、15
日、16 日和 17 日五个交易日收盘价略低于回购价格上限 16.28 元/股,10 月 18
日至今二十六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回购价格上限,因此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
二、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