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5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2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匠心家居 股票代码 30106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聪颖 王丽
办公地址 常州市星港路 61 号 常州市星港路 61 号
传真 0519-85582856 0519-85582856
电话 0519-85582889 0519-85582889
电子信箱 investor_relations@hhc investor_relations@hhc
-group.com.cn -group.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及其核心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秉承“让智能家居奢而不贵,无所不在”的使命,坚持创新、环保、安全、健康的设计理念和制造标准,深耕国际
市场多年,是全球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行业重要的供应商和制造商。同时,公司拥有 MotoMotion、MotoSleep、
MotoLiving 等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自主品牌,大力开展自主品牌业务,其中 MotoMotion 品牌被评定为“2023-2025 年度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
自 2023 年 4 月高点展会第一次推出 MotoLiving 系列产品,公司在美国市场上的定位进一步得到提高,形象进一步
得到改善。全新 MotoLiving 的产品,不仅凸显了更好看的外观、使用了更好的材料,而且增加了创新的功能及性能。
公司 88%以上产品都销往美国市场,每年拉斯维加斯(1 月、7 月)、高点(4 月、10 月)国际家具展会是公司向客
户推出新品的主要且重要的机会。2023 年全年,公司一共获得 34 位全新客户,32 位都是零售商,其中 5 位属于“全美
排名前 100 位家具零售商”(见美国家具行业杂志 《Furniture Today》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公示的排名)。
智能电动沙发是在普通沙发的基础上,增加了姿态调整功能,在坐卧功能之外还具有收纳、助力、按摩加热、遥控及 APP 控制、手机充电、影音功能、零重力等附加功能,可用于家庭休闲或康复领域。公司部分产品增加了独特设计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头靠腰托机构,进一步提升了沙发的便捷性和舒适度。
组合沙发是由若干个电动单椅和非电动功能位组成的沙发组合。
智能电动床利用电机和感应器自动调节床架各个部位的升降角度,可用于家庭休闲或康复领域。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超薄床、可折叠床等新款式,并嵌入颈部及腰部调节、遥控及 APP 控制、动作感应氛围灯、手机充电等功能,引领了市场创新,更好地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机构件是智能电动沙发等智能家具的内部骨架,主要材质为金属,具有结构支撑、角度调节等功能。
电机是智能家具的核心动力来源,帮助智能家具实现姿态调整及多种功能。
电控装置是对智能家具动力系统及其它功能进行有线、遥控或 APP 控制的装置,是家具智能化的核心器件。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3,560,943,18 3,113,220,50 3,113,738,90 14.36% 3,097,471,13 3,097,509,47
7.30 6.56 6.34 6.38 6.89
归属于上市公 3,003,714,38 2,698,448,75 2,698,967,15 2,495,318,59 2,495,356,93
司股东的净资 4.43 3.85 3.63 11.29% 2.47 2.98
产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21 年
2023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921,459,43 1,462,653,80 1,462,653,80 31.37% 1,924,962,89 1,924,962,89
1.14 1.94 1.94 1.05 1.05
归属于上市公 407,391,497. 334,112,367. 334,592,426. 298,438,802. 298,477,142.
司股东的净利 05 70 97 21.76% 31 82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356,187,923. 288,938,814. 289,418,874. 23.07% 297,630,676. 297,669,016.
非经常性损益 26 93 20 36 87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529,737,996. 263,717,619. 263,717,619. 255,119,728. 255,119,728.
的现金流量净 29 36 36 100.87% 89 89
额
基本每股收益 3.18 2.61 2.61 21.84% 2.87 2.87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3.18 2.61 2.61 21.84% 2.87 2.87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14.23% 12.85% 12.87% 1.36% 22.38% 22.38%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
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