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2-045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内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成员和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为更好提高会议效率,顺利衔接换届工作,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
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李小勤女士
非独立董事:徐梅钧先生、张聪颖先生、LiuChih-Hsiung 先生、郭慧怡女士、
许红梅女士
独立董事:冯建华女士、郭欣先生、王宏宇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丁立先生
股东代表监事:丁立先生、王雪荣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陈娟女士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李小勤女士、徐梅钧先生、冯建华女士组成,李小勤女士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郭欣先生、王宏宇先生、李小勤女士组成,郭欣先
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王宏宇先生、郭欣先生、李小勤女士组成,王宏宇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冯建华女士、郭欣先生、李小勤女士组成,冯建华女士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四、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徐梅钧先生
副总经理:张聪颖先生、Liu Chih-Hsiung 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聪颖先生
财务总监:王俊宝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张聪颖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聘任情况
内审部门负责人:孙金秀女士
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内审部门负责人孙金秀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王丽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王丽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 董事会秘书张聪颖及证券事务代表王丽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聪颖、王丽
联系电话:0519-85582889
联系传真:0519-85582856
电子邮箱:investor_relations@hhc-group.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 号一号楼 2 楼 1205 室证券事务部
八、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8月31日
李小勤女士简历
李小勤女士,出生于 1971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3 年 8 月至 1995 年 3 月,任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现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
林匹克委员会国际司国际联络员;1996年6月至2012年2月,任Fortune Venture
集团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2012 年 3 月至 2018 年 11 月,历任常州市锐新医
疗器械有限公司(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董事长、董事长兼
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次审议日,李小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48.8 万股,通过宁波随遇心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91.2 万股,通过宁波明明白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8 万股,通过常州清庙之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2 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66%,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现任董事兼总经理徐梅钧先生系夫妻关系,系一致行动人,系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随遇心蕊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况外,李小勤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梅钧先生简历
徐梅钧先生,出生于 1983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2 年 7 月至 2016 年 7 月,历任东莞嘉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副经理,
浙江嘉丰机电有限公司经理、协理,杭州普菲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厂长、常州伟
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经理、常州天力兰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总监、常州大正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任常州携手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总
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常州市锐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常州市锐新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副总经理;2018
年 9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常州市锐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2021 年 7 月至今,任匠心美链(海南)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海南匠心独具智能家居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匠心美链家居有限公司、海南匠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江苏匠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止本次审议日,徐梅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小勤女士系夫妻关系,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聪颖先生简历
张聪颖先生,出生于 1976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级工程师。1999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历任上海科邦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工
程师、邯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调度员、上海天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枫桥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明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美科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美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2010 年 7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常州莫迪凯德医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常州市锐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监事;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常州市锐新医疗
器械有限公司(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 12 月至今,任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 年 7 月至今,任匠心美链(海南)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海南匠心独具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匠心美链家居有限公司、海南匠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江苏匠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次审议日,张聪颖先生通过宁波明明白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张聪颖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郭慧怡女士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