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2-029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
会议材料已于 2022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
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
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充分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
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
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含本数,含超募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 3 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人、职工代表监事 1 人。监事会同意提名丁立先生、王雪荣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
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结果如下:
(1) 提名丁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 提名王雪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两家子公司常州美能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常州携手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向花旗银行申请人民币额度不超过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及其子公司常州携手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向江苏银行申请人民币总额额度不超过 3.2 亿元的综合授信,其中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子公司常州携手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0.7 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全部文书。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