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2-012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三)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确
认: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225.63 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法定盈余
公积 322.56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056.98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960.05 万元,合并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9,686.40 万元。
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
成长的经营成果,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0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600 万元(含税), 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6 股,预计转增 4,800 万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2021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