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1-005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匠心家居”)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
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获取一定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5、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理财业务的具体实施,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购买金额、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财务部具体操作。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
(2)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