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1-006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李小勤女士的辞职申请,李小勤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但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经董事长李小勤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徐梅钧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可连聘连任。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核查,李小勤女士确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李小勤女士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徐梅钧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履历及任职资格、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李小勤女士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并同意聘任徐梅钧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
徐梅钧先生,出生于 1983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02 年 7 月至 2016 年 7 月,历任东莞嘉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
副经理,浙江嘉丰机电有限公司经理、协理,杭州普菲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厂长、常州伟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经理、常州天力兰宝科技有限公司生
产总监、常州大正总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任携手家居总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常州锐新副总经理;2018 年 9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
常州锐新董事、副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梅钧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200,000 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 1.5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勤女士为法定夫妻,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