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0 证券简称:兰卫医学 公告编号:2024-055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的运行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结合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情况,现拟将《公司章程》中约定的董事会席位调整为 7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为 4 名,独立董事为 3 名。在此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曾伟雄先生、靖慧娟女士、毛志森先生、王海洋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石道金先生、裘国华先生、江辉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石道金先生、裘国华先生、江辉平先生均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石道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及任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拟任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 1/3、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曾伟雄先生:196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高级
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曾任湖北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检验科技术员,先后创立武汉兰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锃嘉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上海锃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2009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曾伟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3,769,291 股,其通过上海兰卫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0,859,765 股,通过上海慧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312,266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3,941,3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4227%,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曾伟雄先生与靖慧娟女士系夫妻关系,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靖慧娟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曾伟雄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曾伟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靖慧娟女士:197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湖北医学院
附属第二医院(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护士、上海倚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立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上海兰卫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慧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9 年 12 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靖慧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上海兰卫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694,252 股,通过上海慧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121,365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815,6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978%,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靖慧娟女士与曾伟雄先生系夫妻关系,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曾伟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靖慧娟女士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靖慧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毛志森先生:1960 年 12 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有英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曾任德国赫斯特(亚洲)有限公司销售员,德国宝灵曼香港公司客户经理、产品经理、市场经理,香港宝迪科技有限公司业务拓展经理,希森美康医用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及副总经理,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业务总监,拜耳医疗保健有限公司亚太区业务管理经理,美国登士柏亚洲总部产品经理,上海兰卫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安百达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行政总裁,上海新豪软件有限公司顾问,贵州阳光七星医疗服务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山东品罗医学检验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运营总裁,2019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毛志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8%。毛志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毛志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海洋女士:197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黑龙江工程学院
会计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牡丹江富通汽车空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苏州依科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上海桐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上海吉凯基因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2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海洋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上海慧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49%。王海洋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海洋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石道金先生:196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 7 月毕业
于北京林业大学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林学院经济管理系副主任,浙江林学院教务处处长,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院长,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院长,现任浙江农林大学 MPAcc 中心主任、会计学研究所所长。2023 年 11 月至今兼
任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12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石道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石道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裘国华先生:195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 年 4 月毕业
于北京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中投汇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无锡市翔动力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金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国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执行总经理。
2024 年 5 月至今,兼任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兼任
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裘国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裘国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江辉平先生:197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有美国永久居留权,2003 年 7 月毕业
于南卫理公会大学统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曙海太阳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化学曙光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曙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2023 年 12 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裘国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江辉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