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0 证券简称:兰卫医学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伟雄先生主持。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 268 弄 1 号楼兰卫医学 6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曾伟雄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245,665,68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61.53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44,743,888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21,800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621,9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5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621,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7%。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626,0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39%;反对
3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6324%;反对3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36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626,0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39%;反对
3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6324%;反对3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36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626,0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39%;反对
3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6324%;反对3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36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628,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49%;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0344%;反对3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6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576,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8%;反对
8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5.7051%;反对8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4.29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628,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49%;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0344%;反对3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6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626,0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39%;反对
3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6324%;反对3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36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626,0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39%;反对
3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6324%;反对3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36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628,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49%;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0344%;反对3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6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2024 年
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574,2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28%;反对
9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5.3031%;反对9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4.69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626,0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39%;反对
3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