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0 证券简称:兰卫医学 公告编号:2023-042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1]2503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9 月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06.2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4.1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41.85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6,139.6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902.1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
诚验字[2021]201Z004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以下简称“招行上海淮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光大上海分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招行上海淮海支行及光大上海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兰卫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光大武汉分行”)和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光大武汉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351.8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2,638.35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金额(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1 实验室升级建设项目 11,875.62 7,835.34 7,886.70 100.66%
2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5,740.00 4,040.00 1,447.24 35.82%
3 医学检验研发中心项目 3,026.84 2,026.84 2,017.90 99.56%
合计 20,642.46 13,902.18 11,351.84 -
注:上述表内“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达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达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前) (调整后)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2023 年 8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为更好地顺应公司整体业务战略规划,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涉及的重点核心信息系统在落地模式、投入及规划方面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调整,同时建设期间受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调整等外部客观因素影响,无法按原计划于建设期内完成投入。
公司基于审慎评估判断,为修复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进度未达预期的影响,结合整
体经济环境等客观因素,拟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建设周期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日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延期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