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告编号:2024-016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自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992,627.53元,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1,617,650.55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35,734,697.11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7,219,875.58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37,219,875.58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止利润分配方案公布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31,154,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1,709,540 股,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229,444,46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此测算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2,944,446元(含税)。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因使用回购股份授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致使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汇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登记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