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告编号:2022-035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14:30
2、 召开地点:肇庆高新区创业路 15 号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赵国法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65,086,25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1.41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65,086,25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1.4183%。参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并由董事会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086,2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逐项审议《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王宪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得票数 165,086,259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得票数 1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00.0000%。
根据表决结果,王宪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2.02 关于选举吴卓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得票数 165,086,259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得票数 1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00.0000%。
根据表决结果,吴卓瑜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俊飞、郑裕丰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