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告编号:2022-028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022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国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镜池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2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3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3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金三江/公司/本公司 指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飞雪集团 指 广州飞雪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
市飞雪化工有限公司)
飞雪材料 指 广州市飞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赛纳投资 指 广州赛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赛智投资 指 广州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粤科格金 指 广东粤科格金先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信禾科技 指 广东信禾科技有限公司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CIF 指 中文名称: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到岸
价格)
报告期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
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金三江 股票代码 30105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金三江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赵国法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任志霞 刘晶
联系地址 肇庆高新区迎宾大道 23 号 肇庆高新区迎宾大道 23 号
电话 0758-3681267 0758-3681267
传真 0758-3623858 0758-3623858
电子信箱 ir@jsjgcl.com ir@jsjgcl.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 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 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4,138,263.34 89,885,138.08 38.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0,084,778.10 25,323,074.14 18.80%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5,741,497.30 23,909,492.92 7.66%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5,121,342.31 37,972,120.10 18.83%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28 -10.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28 -10.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2% 8.66% -3.1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92,038,481.12 645,970,178.48 7.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535,388,778.30 535,315,992.20 0.01%
产(元)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