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告编号:2022-023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增持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
董事许俊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许俊华先生已于2022年6月1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86,400股, 占公司总股本0.1532%;
2、后续增持计划:许俊华先生计划自2022年6月11日起至2022年9月10日止 (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公 司股份,拟继续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 日收到公司董事许俊华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其已于 2022年6月10 日增持公司股份 186,400股,并计划于2022年6月11日起至2022年9月10日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1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许俊华先生为公司董事,本次增持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 股本0.0000%。
2、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许俊华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本次公告前6 个月内许俊华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许俊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
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职务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股) (元/股) 比例(%)
集中竞价 2022年
许俊华 董事 186,400 16.32 0.1532
交易 6月10日
本次增持前许俊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0.0000%,
本次增持后许俊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6,4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0.1532%。
四、后续增持计划
1、后续计划增持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2、增持计划的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3、后续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后续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2年6月11日起至2022年9月10日止(除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
露。
4、后续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
6、许俊华先生承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并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
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