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8 证券简称:中粮科工 公告编号:2024-011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4QDAA2B0095),2023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224,300,971.43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7,687,761.49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61,549,539.30 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25,109,291.39元,向全体股东发放 2022 年度分红 102,454,849.00 元,提取盈余公积16,154,953.93 元后,公司 2023 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68,049,027.76元。
在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遵照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及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内容,同时考虑到公司
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 512,274,24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6,841,136.7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
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综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