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0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曹根兴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曹根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大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朱国英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朱国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由其接任曹根兴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
附件:朱国英女士简历
朱国英女士: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
历,高级经济师。1990 年 1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职于亭趾砖瓦厂;1996 年 12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世贸布艺城经营门市部经理;2004 年 11 月至 2006 年 9 月
任杭州隆顺化纤有限公司经理;2006 年 9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汇隆有限副总经
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杭州隆顺化纤有限公司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2 月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
年 8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 2022 年 9 月 1 日,朱国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39,200 股,并通
过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公司(5%以上的股东)和德清汇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上的股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71,360 股,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0,510,5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9.49%。朱国英女士与董事长沈顺华先生系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英汇系沈顺华先生、朱国英女士及其子朱嘉豪先生设立的公司,汇隆投资系沈顺华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国英女士持股 11.25%的合伙企业。沈顺华先生与副总经理沈永华先生系兄弟关系。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朱国英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国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