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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56 深市 森赫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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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赫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森赫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56    证券简称:森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

    2、投资金额: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赫股份”)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新增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次现金

  管理额度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696,66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3.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2,117,901.31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740,022.06 元。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1]第 ZA15390 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拟投入    截至2024 年 6月
号                                  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30 日使用情况

 1  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5,200.00      5,200.00        3,596.48

 2  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14,000.00      14,000.00        4,684.54

 3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800.00      2,800.00        1,195.74

            合计                  22,000.00      22,000.00        9,476.76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9,476.76 万元,募

  集资金余额为 13,575.07 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

  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品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人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投资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的相关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2、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新增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前次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 40,000 万元(含本数)额
度目前仍在有效期内,前次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失
效。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信贷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在投资产品投资期间,将与相关
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投资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财务部门将及时与金融机构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现金管理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为原则,现金管理额度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为先决条件,故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 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代表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 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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