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6 证券简称:森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经研究后,同意对“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将“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自项目建设起 36 个月延期至自项目建设起 46
个月(即 2025 年 7 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696,66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6,211.79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 4,537.7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74.00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9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募集资 募集资金累计 尚未使用募集 项目达到预定
号 投资项目 诺投资总额 金承诺投资总 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可使用
额 日期
1 电梯智能制造生 16,954.73 14,000.00 4,750.94 10,081.65 自项目建设起
产线建设项目 36 个月
2 企业技术中心升 7,232.28 2,800.00 1,493.00 1,473.73 自项目建设起
级建设项目 36 个月
3 营销维保服务网 9,810.37 5,200.00 3,765.82 1,486.68 自项目建设起
络建设项目 36 个月
合计 33,997.38 22,000.00 10,009.76 13,042.06
注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上述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包含存款利息收入。
注 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24年8月23
日存放金额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100080201000006391 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 100,816,545.13
司湖州南浔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建设项目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100080201000006409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 14,737,307.42
司湖州南浔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设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19115701040015575 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 14,866,782.15
州练市支行 设项目
合计 130,420,634.7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原因
本次需重新论证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因
外部客观环境、设备采购条件等变化,该项目原计划完成期限将于 2024 年 9 月
到期,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的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
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预计重新论证相关事项的结论将不晚于原计划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确立。公司将根据重新论证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项目,根据论证结论采取对应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项目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日期(调整前) 日期(调整后)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自项目建设起 36 个月 自项目建设起 46 个月
(即 2025 年 7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截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为
53.32%,主要系行业新检规在 2023 年 4 月颁布,2024 年 4 月全面实施,涉及产
品配置说明及多个标识标志、非金属材料部件使用的特殊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要求、主机封芯保护、制动器分组控制及试验、被困人员安抚功能与声光提示等较多的变化,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中部分子项目需参照新检规开展建设,公司根据规则落地情况,优先开展了其他子项目建设。
行业新检规的相关政策文件如下:
序号 政策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生效时间
1 TSGT7001-2023 电梯监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3-04-02 2024-04-02
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2 TSGT7008-2023 电梯自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3-04-02 2024-04-02
检测规则
2、行业新检规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宏观政策、整体工程进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从而导致相关募投项目整体规划建设及实施有所延迟。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进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使项目顺利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对“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将“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自项目建设起 36 个月延期至自项目建设起 46 个月(即2025 年 7 月)。该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