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4-081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被冻结股份
76,0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
的50.19%;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49,856,29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5.60%,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32.92%,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通过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新增轮候冻结的
情况。获悉上述情况后,公司及时向张小泉集团发出邮件问询,并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收到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回复函》,有关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冻结股份占其所持 占剔除回购是否为限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份后公司售股及限 起始日 轮候期限 冻结申请人 原因
其一致行动人 总股本比例 售类型
张小 8,795,871 11.57% 5.81% 否 2024年10 36 个月 浙江省杭州市轮候
泉集 是 月 11 日 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团 3,600,000 4.74% 2.38% 否 2024年11 36 个月 上海市浦东新轮候
月 13 日 区人民法院 冻结
合计 12,395,871 16.31% 8.19% - - - -
注:1、“占剔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总股本
剔除回购股份数后股本 151,427,676 股计算所得,下同。
2、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 2 位小数,如存在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及司法标记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累计被冻结股 累计被标记股 合计占其 合计占剔除回
股东名称 (股) 持股比例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所持股份 购股份后公司
比例 总股本比例
张小泉集团 76,000,000 50.19% 76,000,000 - 100.00% 50.19%
注:“持股比例”以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后股本
151,427,676 股计算所得,下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累计被轮候冻结股合计占其所合计占剔除回购股份
(股) 份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小泉集团 76,000,000 50.19% 49,856,291 65.60% 32.92%
三、相关说明
1、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回复函》:
(1)本次张小泉集团持有的 8,795,871 股股份被轮候冻结系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杭州中院”)在办理申请执行人上海城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包括张小泉集团在内的多名被执行人之间债务纠纷案件过程中,执
行已生效的(2024)浙 01 执 1519 号执行令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实际控制人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2024 年 9 月 19 日,上海城邦向浙江杭州中院申请冻结了张小泉集团质押给
上海城邦的 19,960,420 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上海城邦再次向浙江杭州中院申请轮候冻结了张小泉
集团质押给上海城邦的 8,795,871 股股份。
(2)本次张小泉集团持有的 3,600,000 股股份被轮候冻结系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集团”)因经营需要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浦东分行”)申请借款 5,000 万元,张小泉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但富春控股集团未及时还本付息,上海农商行浦东分
行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并申请诉前保全措施所致。
2、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 50%,且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超过30%,其最近一年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的情况。
(1)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回复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小泉集团作为借款方以及担保方的债务逾期情况如下:
债务逾期情形 债务逾期本金/担保违约尚未代偿本金(万元)
张小泉集团作为借款方 35,583.63
张小泉集团作为担保方 511,153.13
合计 546,736.76
1)张小泉集团作为借款方的债务逾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小泉集团作为借款人涉及的融资业务共有 7 笔产生逾期,债务逾期本金合计 35,583.63 万元。
2)张小泉集团作为担保方的债务逾期情况
张小泉集团以股份质押担保及保证担保两种方式提供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小泉集团以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担保对应的融资业务中有 6 笔已逾期,担保违约尚未代偿本金合计 51,55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人 质押权人 质押股数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融资是否 担保违约尚未代
(万股) 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逾期 偿本金(万元)
陕西建工商业保理有 1,750.00 11.56% 是 20,000.00
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667.00 4.40% 是 650.00
司上海市北支行
上海城邦商业保理有 2,875.63 18.99% 是 20,000.00
张小泉 限公司
集团 张晓 320.00 2.11% 是 1,900.00
杭州富阳富投发振富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630.00 4.16% 是 3,500.00
(有限合伙)
义乌市浪莎小额贷款 800.00 5.28% 是 5,5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7,042.63 46.51% - 51,550.00
注:除上述张小泉集团为第三方进行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外,张小泉集团作为直接借款方,将其持有的公司 550.00 万股股份质押给西安市新皝璞商贸有限公司,逾期本金为 6,000.00
万元,已含在张小泉集团作为借款方的债务逾期情况中。
除上述质押担保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小泉集团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对应的融资业务中,担保违约尚未代偿本金合计 459,603.13 万元。
(2)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回复函》,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存在债务违约情况。张小泉集团近年来未参与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评级,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3、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回复函》,最近一年,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如下:
案号 法院 案由 涉诉本金(万元) 进展情况
2023 浙 01 民初 浙江省杭州中级 保理合同纠纷 20,000.00 执行和解
2050 人民法院
2024 沪 0115 民初 上海市浦东新区 保理合同纠纷 1,000.00 已和解
10853 号 人民法院
2024 沪 0115 民初 上海市浦东新区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4,177.79 审理中
51731 号 人民法院
2024 陕 01 执 749 陕西省西安市中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2,969.36 执行阶段
号 级人民法院
2024 陕 01 执 陕西省西安市中 保理合同纠纷 24,544.10 执行阶段
1388 号 级人民法院
2024 浙 0102 民初 浙江省杭州市上
6636 号、2024 浙 城区人民法院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3,946.14 已判决
01 民终 8618 号
2024 浙 0102 民诉
前调 6510 号、 浙江省杭州市上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566.84 调解中
2024 浙 0102 民诉 城区人民法院
前调 6511 号
2024 浙 0304 民诉 浙江省温州市瓯 借款合同纠纷 2,000.00 已和解
前调 9398 号 海区人民法院
2024 浙 0102 民诉 浙江省杭州市上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820.35 已和解
前调 18236 号 城区人民法院
2024 沪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