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4-004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姚宇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
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辞职后,姚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崔华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0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崔华波先生简历
崔华波先生,男,198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现任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曾任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运营总监兼供应链副总监,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德州海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华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崔华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崔华波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