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8,000,000股,转增后总 股本增至168,000,000股,不送红股,2023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比例及转增股本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68,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份数量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4,009,750 45.01% 21,603,900 75,613,650 45.01%
高管锁定股 4,533,750 3.78% 1,813,500 6,347,250 3.78%
首发前限售股 49,476,000 41.23% 19,790,400 69,266,400 41.2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5,990,250 54.99% 26,396,100 92,386,350 54.99%
三、股份总数 120,000,000 100.00% 48,000,000 168,000,000 100.00%
注: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关股东承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 46.43 元。【计算公式为:调整价格 46.43 元=(前次调整后的每股发
行价 65.20 元-每股现金红利 0.2 元)÷(1+股份变动比例 40%)】
九、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68,000,000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24 元。
十、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松塘路 18 号行政大楼 101
咨询联系人:徐生伟
咨询电话:0755-33586747
传真电话:0755-36692613
十一、备查文件
1、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