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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信濠光电: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82,433,754.9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0,773,620.3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98,339,865.47元;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2,461,512.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0,641,350.9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08,179,838.26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8,179,838.26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的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22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若在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

    二、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
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为:“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在符合现金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鉴于公司2022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22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综上所述,本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股东回报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它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分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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