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3 人。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白如敬先生、王雅媛女士、姚浩先生、周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义华女士、令西普先生、冯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王义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义华女士、令西普先生、冯海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梁建先生、梁国豪先生在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36,00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6,000 股。梁国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164,00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 股。
上述董事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等相关承诺。
公司对梁建先生、梁国豪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白如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自 1996 年开始
从事 3C 领域连接器相关的制造和管理工作;自 2008 年加入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2013 年 8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5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策略采购中心副总;2022 年
12 月加入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如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雅媛女士,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留权,1992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6 年 6
月至今,在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办公室任职;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 月入职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雅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姚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硕士学历。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职于平安人寿保险公司;自 2002 年 7 月起先后任职于巨田证
券、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中信证券;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职于深圳市凯
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投资总监、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7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周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8 年 3
月至 2017 年 2 月历任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管部副经理、人资处主管、行
政处主管;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深圳华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18 年 12 月至今历任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义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自 1998 年 7 月加入深圳大学至今一直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副教授,2018 年 12 月至今任丝路视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土巴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
任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义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令西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1
年 2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泰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0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6 年 8 月至今任东莞
市融易和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21 年 9 月胜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东莞市融易和胜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瑞枫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 年 4月至今任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令西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冯海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公务员;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广
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北京地平线(深圳)律
师事务所律师;2010 年 1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
年 2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深圳市信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映仁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