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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2

信濠光电: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5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度德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 行动人宁波君度尚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9%)的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度德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度德瑞”)和持有公司股份 1,1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的股东宁波君度尚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度尚左”)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君度德瑞及其一致行动人君度尚左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君度德瑞                        3,750,000                    4.69

  2        君度尚左                        1,125,000                    1.41

            合计                            4,875,000                    6.10

  注:君度德瑞、君度尚左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君度德瑞、君度尚左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宁波君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受宁波君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制,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君度德瑞与君度尚左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股东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1)君度德瑞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4.69%(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君度尚左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1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4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司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司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君度德瑞已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创业投
资基金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君度德瑞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 48 个月不满 60 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3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3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君度尚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君度德瑞、君度尚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君度德瑞、君度尚左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二)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君度德瑞、君度尚左承诺:限售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本人/本企业保证减持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君度德瑞、君度尚左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相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君度德瑞、君度尚左的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

  2、君度德瑞、君度尚左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君度德瑞、君度尚左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君度德瑞、君度尚左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君度德瑞、君度尚左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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