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结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无具体金额。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正式结案,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10 月,Corning Incorporated(以下简称“康宁公司”或“原告”)
就合同违约一事以公司为被告向美国纽约西部地区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公司使用了合同涵盖的康宁专有技术加工了非康宁玻璃。因此请求法庭判令:1、确认公司已构成违约并仍在继续违约;2、禁止公司及其相关人员:(1)使用或披露公司与 2016 年 4 月至今从康宁获得的任何保密资料或商业秘密,但根据合同正在精加工的康宁玻璃除外;(2)使用根据合同中康宁技术定义的专利及申请中所述的技术,但根据合同正在精加工的康宁玻璃除外;3、责令公司赔偿康宁在庭审中被证明的损害损失金,包括因公司违约而造成的所有伤害;4、责令公司归还和/或退回因其违反本合同而可能获得的所有营业收入、盈利、利润、补偿和利益;5、要求公司允许康宁对其工厂进行审核;6、责令公司负担康宁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7、由法院酌情给予康宁所有其他法律方面的救济。康宁在其诉讼请求中并未提出明确的诉讼金额,也未提供任何赔偿金额计算依据。
上述诉讼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康宁公司就上述诉讼事项达成和解,公司收到美国纽约西部地区法院正式发文,康宁公司已无偏见自愿撤案,本次诉讼正式结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康宁公司已在不公开和解条款下无偏见自愿撤案,本次诉讼正式结案,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与康宁公司已在专有技术授权及保密等方面达成了协议,未来双方将会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保持商业合作。
五、备查文件
1、美国纽约西部地区法院的《撤诉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